431.下列何人對法院之判決沒有上訴的權利? (A)檢察官(B)被害人(C)罪犯..-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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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力 大二下 (2022/01/22)
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 自訴人於辯論終結後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第三百十九條第一項所列得為提起自訴之人上訴。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亦得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 檢察官為被告之利益,亦得上訴。 宣告死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 前項情形,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 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 原審之代理人或辯護人,得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但不得與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 檢察官對於自訴案件之判決,得獨立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