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關於入出國及移民法中暫時留置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六小時
(B)內政部移民署遇有暫時留置之事由時,應向法院聲請暫時留置之裁定
(C)暫時留置係指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為調查事實之目的,依法暫時將當事人留置於勤務處所
(D)若當事人拒絕接受查驗或嚴重妨礙查驗秩序者,得為暫時留置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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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條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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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64 條 1.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