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A 在臺籌措海外投資之資金,因擔心金額太大,未經同意蒐集公司員工身
分證件、印章,至不同銀行冒名辦理小額結匯,分散匯出投資款項,請問
A 的行為是否觸犯洗錢罪?
(A)有,A 使用人頭隱匿、移轉款項
(B)有,A 冒
名並刻意分批匯款,意圖規避主管機關查緝
(C)無,A 的資金來源合法,與
洗錢防制法定義之特定犯罪行為有異,且匯款目的亦為合法投資,非用以
挹注犯罪或資助恐怖活動
(D)無,A 的行為在實務上相當常見,並無異常之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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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3), B(341), C(1622), D(12), E(0) #2447719
統計: A(173), B(341), C(1622), D(12), E(0) #2447719
詳解 (共 5 筆)
#4789974
A 犯的是偽造文書罪,而非違反洗錢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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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6646
因為他擔任的是「詐騙集團的車手」,
以它舉的例子來說,帳戶取得是詐騙來的,符合「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詐騙來的錢是不法利益,構成特殊洗錢罪
另外,詐欺罪本身就是洗錢防制法的「特定犯罪」,所以車手已知行為違法仍然幫助轉移不法所得,構成一般洗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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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5752
A 因為資金是合法募得 非犯罪所得 不算犯洗錢罪 (如果出題老師認為有 那就 有 !)
A 因為未經同意而蒐集員工之身分證件 去冒名開戶 所以 觸犯了 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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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5180


洗錢防制100分答問集跟這題有什麼不同?
我覺得有差的只有這題是「利用公司員工」但問答集是「無特殊信賴關係之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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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0557
海外投資之資金--合法,是犯罪而不是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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