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下列哪一項工作比較不屬於通報轉介中心的業務工作範疇?
(A)對個案進行托育服務工作
(B)接受個案通報
(C)教育訓練
(D).諮詢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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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05), B(45), C(1432), D(118), E(0) #54109

詳解 (共 2 筆)

#171592

1轉介服務

2派案工作

3轉銜服務

4時段療育服務

5專業諮詢

6居家療育服務

7受理交通補助申請

8辦理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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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04

1.
提供發展遲緩兒童通報及諮詢服務 設置早療通報專線,由專業社工人員,依照遲緩兒童之發展、家庭使用資源之狀況及需求,受理通報並提供諮詢及相關服務,以確實掌握臺北市發展遲緩兒童現況,以作為規劃相關早療服務之依據。
2.
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宣導工作 透過簡單易懂之宣導方式,提供社會大眾相關資訊,協助了解並接納發展遲緩兒童,以進行通報工作。
3.
提供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個案管理服務 對於有多重問題及多重需求之遲緩兒及家庭,安排個管員或經由社工員透過社會資源整合的服務模式,與家長、專業人員擬訂個別化家庭服務計劃(IFSP)協助兒童獲得適切的療育並提供家庭支持服務。
4.
轉介發展遲緩兒童進行發展評估及相關治療及教育等療育服務,轉介遲緩兒童至早療評估醫院,進行發展評估並提供診斷報告書,讓家長瞭解孩子之發展狀況,並提供療育建議或媒合銜接療育資源,以協助家長掌握孩子發展之關鍵時機,做進一步安置與追蹤。
5.
辦理早期療育相關專業人員培訓課程 開辦一系列早療社會工作相關課程研習,使有心致力於發展遲緩兒童的工作人員,充分掌握如何因應兒童需求,讓遲緩兒及家庭獲得妥善的療育服務。
6.
辦理及提供家長親職講座、成長團體 透過與相關團體合作,辦理家長親職講座及成長團體,期盼藉此提昇家長或照顧者之親職功能與資源認識,進而促使家長彼此間的社會支持。
資料來源:台北市早期療育綜合服務網-通報轉介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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