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按石油管理法第47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並命其限改:屆期未改善者, 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請問下列何者為非?
(A)石油煉製業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擴建或改建蒸餾、精煉或摻配設備未經核准或未換發許可執照
(B)違反依第十九條所定規則有關設置核准、使用核准、設備規範或使用管理之規定
(C)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辦理石油輸出業登記而經營石油輸出之業務
(D)依第二十七條規定按時申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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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條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