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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評價◆民法物權編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關於共有物之分割,其方式與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爲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 以抽籤定之
(B)共有物之分割方式,原則上只能先訴請法院判決
(C)以原物爲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D)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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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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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念祖 大三上 (2016/11/14)
A)【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爲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 以抽籤定之】→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B)共有物之分割方式,【原則上只能先訴請法院判決】→依民法第824條第1項(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及2項(不能協議決定或…….....看完整詳解
2F
katern 大二下 (2016/03/01)

第 824 條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不動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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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n4687102 大一下 (2018/11/01)

將共有易搞混的地方整理一下:



權限分割完成對受讓者拘束多人優先購買權
共有物

1.處分、變更、設定負擔--全體同意(民819)

2.管理(改良、保存、利用)--(1/2,1/2同意,2/3不計)(民820)

3.簡修、其他保存--單獨(民820)

效力發生時(民824-1)

約定明知可得知(民826-1)(D錯誤)

抽籤(民824第7項)
不動產共有處分、變更、設定地上、農育、役、典權--(1/2,1/2同意,2/3不計)(土34-1)
分割登記

1.規約(民799-1)

2.約定登記、法院登記(民826-1)(B正確)

3.約定明知可得知(民799-1)


依應有部分比例(土34-1執要)


44.關於共有物之分割,其方式與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變賣共有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