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有關正當防衛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刑法第 23 條之正當防衛,必對現在之不法侵害,始能成立,此為正當防衛行為之「時間性」要件
(B)過去與現在,以侵害行為已否終了為準;將來與現在,則以侵害行為已否既遂為斷
(C)預料有侵害而侵害行為尚屬未來,對此所為加害行為,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D)防衛過當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8), B(2372), C(489), D(750), E(0) #3034483
統計: A(198), B(2372), C(489), D(750), E(0) #3034483
詳解 (共 10 筆)
#5679077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827號刑事判決要旨
按刑法第二十三條之正當防衛,係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為要件。因之正當防衛,必對現在之不法侵害,始能成立,所謂現在,乃別於過去與將來而言,此為正當防衛行為之時間性要件(A)。過去與現在,以侵害行為已否終了為準,將來與現在,則以侵害行為已否著手為斷(B),故若侵害已成過去,或預料有侵害而侵害行為尚屬未來,則其加害行為,自無成立正當防衛之可言(C)。至於防衛過當係指為排除現在不法侵害之全部防衛行為欠缺必要性及相當性要件而言,必係防衛行為,始生是否過當,倘非防衛行為,當無過當與否之問題。
207
1
#5915217
正當防衛防的是「現在」的不法侵害,所以過去就已終了的侵害,不能防衛;未來才著手的侵害,也不能預先防衛。
而防衛過當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能減輕好理解。有機會免除其刑是因為:不能期待當事人在防衛時還在計算這樣會不會過當,所以仍有免刑的可能。(有罪但免刑)
沒有防衛過當,正當防衛成立的話則是「不罰」。
57
0
#5690148
正當防衛,必定以現在不法侵害為標準
26
1
#7269386
針對選項B做舉例
ㅤㅤ
❌過去與現在,以侵害行為已否終了為準;將來與現在,則以侵害行為已否既遂為斷:
小明要砍你,但因為還沒砍到你(還沒既遂),所以小明不算侵害行為。<-這是錯的
⭕過去與現在,以侵害行為已否終了為準,將來與現在,則以侵害行為已否著手為斷:
小明要砍你,已經磨刀霍霍然後舉起刀追著你跑準備要砍下去,這就是現在不法侵害,侵害行為已造成,你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小明要砍你,已經磨刀霍霍然後舉起刀追著你跑準備要砍下去,這就是現在不法侵害,侵害行為已造成,你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ㅤㅤ
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之認定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827號刑事判決
按刑法第二十三條之正當防衛,係以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為要件。因之正當防衛,必對現在之不法侵害,始能成立,所謂現在,乃別於過去與將來而言,此為正當防衛行為之時間性要件。過去與現在,以侵害行為已否終了為準,將來與現在,則以侵害行為已否著手為斷,故若侵害已成過去,或預料有侵害而侵害行為尚屬未來,則其加害行為,自無成立正當防衛之可言。至於防衛過當係指為排除現在不法侵害之全部防衛行為欠缺必要性及相當性要件而言,必係防衛行為,始生是否過當,倘非防衛行為,當無過當與否之問題。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