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有關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的自治事項,係規定於下列那一部法律?
(A)地方制度法
(B)地方稅法通則
(C)地方自治施行法
(D)地方政府職權行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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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63), B(15), C(182), D(15), E(0) #3358421
統計: A(2963), B(15), C(182), D(15), E(0) #3358421
詳解 (共 3 筆)
#6287804
第 25 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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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0367
#GPT【白話解析】:
**《地方制度法》**是台灣地方政府運作的「基本大法」,它規定了:
-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的組織架構(例如:市長、議會怎麼選)
-
他們能處理的自治事項是哪些(像是社福、環境、地方建設等)
-
各層級政府的權限劃分與財政制度
所以關於「地方自治事項」的相關法規,就屬《地方制度法》最直接。
? 其他選項是什麼?
| 選項 | 內容 | 為何錯誤? |
|---|---|---|
| (B) 地方稅法通則 | 規範地方稅(如房屋稅、地價稅)怎麼課 | 只管地方財稅,不是自治事項整體運作 |
| (C) 地方自治施行法 | 是《地方制度法》施行前的過渡法 | 已被《地方制度法》取代 |
| (D) 地方政府職權行使法 | 並無此法律(虛構選項) | 法律名稱錯誤,屬於干擾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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