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甲為公務員,涉嫌收受廠商賄賂,甲被檢察官拘提到案,惟否認涉案辯稱對案情來龍去脈不清楚,檢察官乃向法院聲請羈押,試問: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若羈押亦有其必要,可否基於被告所涉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而裁定羈押?
(A)可以,因為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為法定羈押原因
(B)不可以,因為沒有證據證明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
(C)可以,因為犯收受賄賂之重罪,一定會逃亡或串證
(D)不可以,除了所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還必須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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