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5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_第二節#126033
年份:114年
科目: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45.有關夫妻離婚配偶「一方應給付他方之財產」,依我國稅制如何處理?(A)所給付之財產,若係依離婚協議者,應課徵贈與稅(B)所給付之財產,若係依判決者,應課徵綜合所得稅(C)所給付之財產,若係依離婚協議者,應課徵綜合所得稅(D)所給付之財產,無論係依離婚協議或判決者,免予課徵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