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下列何者得請求補償?
(A)郵件係禁寄物品
(B)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
(C)因郵件未妥為封裝者,郵局並未告知者
(D)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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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769), C(4542), D(117), E(0) #1640638

詳解 (共 6 筆)

#2372704

郵政法第四章第31條(不得請求補償事由)

第二十九條所列郵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請求補償:

一、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造成損失者。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值郵件,以因戰事致有損失為限。

三、在外國境內損失,依該國之法規,不負補償責任者。

四、郵寄係禁寄物品或其他依法規不得遞送之物品者。

五、因郵件未妥為封裝,經告知仍未改善致損失者。

六、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


答案應為C

因郵局並未告知,而非被告知後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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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9379

第 31 條

第二十九條所列郵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請求補償:
一、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致損失者。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價郵件,以因戰事
    致有損失為限。
三、在外國境內損失,依該國之法規,不負補償責任者。
四、郵件係禁寄物品或其他依法規不得遞送之物品者。
五、因郵件未妥為封裝,經告知仍未改善致損失者。
六、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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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1208

第 29 條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
    毀損時。
二、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時。
第 31 條


第二十九條所列郵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請求補償:
一、因郵件之性質或瑕疵致損失者。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價郵件,以因戰事
    致有損失為限。
三、在外國境內損失,依該國之法規,不負補償責任者。
四、郵件係禁寄物品或其他依法規不得遞送之物品者。
五、因郵件未妥為封裝,經告知仍未改善致損失者。
六、收件人無異議接受郵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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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3641
原本題目:46下列何者得請求補償?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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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8741
郵政法第31條(不得請求補償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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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3640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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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490663
未解鎖
第 31 條 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列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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