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法第36條第2項規定,即時強制方法有四類: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46 下列何者非即時強制之方法? (A)對人之管收(B)對於物之扣留(C)對於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