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6 下列有關書記官之敘述,何者錯誤?
(A)於各級法院及檢察署均有配置
(B)在其職權範圍內,有承上啟下獨自之職權
(C)高等法院以下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均設有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必須由書記官兼任
(D)其種類有一等、二等及三等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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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nezone 高二上 (2021/10/14)
大家的解答是發生什麼事 薦任是官等,跟(C)根本無關欸C是錯在書記官長「並不由書記官所兼任」,他是「專任」,書記.....看完整詳解
6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23)
(A)於各級法院及檢察署均有配置(O)
(B)在其職權範圍內,有承上啟下獨自之職權(O)
(C)高等法院以下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均設有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必須由書記官兼任(X;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補充:科長與股長才由書記官兼任)
(D)其種類有一等、二等及三等書記官(O)

法院組織法 第 22 條 (書記處)
地方法院設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承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一等書記官,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二等書記官,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書記官,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分掌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並得分科、分股辦事,科長由一等書記官兼任,股長由一等書記官或二等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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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littleya0616 大二上 (2020/08/12)

(C)高等法院以下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均設有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必須由書記官兼任 

兼任

謂一人同時擔任兩項或幾項職務。

薦任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

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

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高等法院以下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均設有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其官等可能是薦任亦可能是簡任

法院組織法 第 22 條

地方法院設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法院組織法 第 38 條

高等法院設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


本題是依3F

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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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下列有關書記官之敘述,何者錯誤? (A)於各級法院及檢察署均有配置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