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因未滿 14 歲而不罰者,依刑法之規定,得施以何種保安處分?
(A)感化教育
(B)禁戒
(C)監護
(D)強制工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980), B(39), C(655), D(29), E(0) #706616
統計: A(11980), B(39), C(655), D(29), E(0) #706616
詳解 (共 9 筆)
#1030579
刑法總則於第十二章所定之保安處分,有如下之情形
1、未滿十八歲人之「感化教育」。
2、精神狀態未健全人之「監護」。
3、吸食毒品人之「禁戒」。
4、酗酒而犯罪人之「禁戒」。
5、犯傳染花柳病罪之「強制治療」。
6、對於外國人之「驅逐出境」。
1、未滿十八歲人之「感化教育」。
2、精神狀態未健全人之「監護」。
3、吸食毒品人之「禁戒」。
4、酗酒而犯罪人之「禁戒」。
5、犯傳染花柳病罪之「強制治療」。
6、對於外國人之「驅逐出境」。
265
1
#2518316
未滿18歲,得執行完刑期再感化教育。
但是如果是三年以下、拘役、罰金的可以在執行之前就先進行感化教育。
未滿14歲,不罰的得感化教育。
12-14歲犯罪的還有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不一定都是感化教育。
少年事件處理法 42條
少年法院審理事件,除為前二條處置者外,應對少年以裁定諭知下列之保護處分:
一、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二、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三、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四、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76
0
#2467423
刑總86-2
因未滿十八歲而減輕其刑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但宣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得於執行前為之。
37
0
#1197490
刑法總則第八十六條之1項因未滿十四歲而不罰者,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35
0
#1071929
樓上...
舉重以明輕
未滿18當然包含未滿14~~
19
0
#5083782
實務上一般以觀護或監護居多,感化教育是最後手段,一旦被收容,會讓少年越走越偏,壞知識越學越多而已
7
0
#1045548
A呢T_T?
4
0
#2517895
所以14-18歲是服完刑後再感化教育。未滿14歲是直接感化教育嗎?
4
0
#7262546
未滿14歲的小朋友如果做了違法的事情,不會被當作犯罪來處罰。
法律規定,他們會被送去感化教育,這是一種特殊的教育和輔導,目的是幫助他們改過向善,而不是像大人一樣被關起來當作懲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