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土地所有人因地方主管機關未於徵收公告期滿後 15 日內發給補償費,主張徵收失效,得提起下列何種類
型之行政訴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D)確認法律關係不存在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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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7), B(514), C(77), D(2357), E(0) #1869322
統計: A(737), B(514), C(77), D(2357), E(0) #1869322
詳解 (共 7 筆)
#3030091
我的邏輯性答題:
第一步驟,釐清
1.土地所有人已與主管機關達成土地徵收之補償協議。
2.然而,主管機關不知怎麼地卻未在法定期間內發給土地所有人其補償費
用。
第二步驟,判斷「違法」、「無效」、「怠惰」之內涵
1.若違法,則可提出撤銷訴訟。
2.若無效,則可提出確認訴訟。
3.若怠惰,則可提出給付訴訟之課予義務之訴。
第三步驟,思考關鍵字「主張徵收失效」
土地所有人若想確定該土地徵收協議是否有效,可向行政法院提出「確認
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
※〈108.2.17更正,原敘述為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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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498
主張徵收失效:確認法律關係不存在訴訟
主張徵收補償費用過低:課予義務訴訟
行政機關事後不給予徵收補償: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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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6887
回6F betty4670:
若土地所有人的訴求是:發給補償費,則可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但此題訴求是:主張徵收失效,故需提確認訴訟(確認徵收契約失效、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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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訴訟:
另三種訴訟型態皆無法提起時,才可提(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例外)
須具備「確認利益」
(1)確認行政處分無效
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
(2)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
(3)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
→合法建物,被認定為違建,可直接提確認訴訟(確認違建無效)
一般給付訴訟:
(1)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2)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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