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針對法律規定有漏洞情形,下列何者並非適當之補充方法?
(A)類推適用
(B)論理解釋
(C)目的論限縮
(D)法律續造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6), B(3687), C(879), D(1400), E(0) #1026620

詳解 (共 10 筆)

#1300253
論"理"解釋=>探究立法精神以求其法之真意。
講"理論"不重實務,要如何成為適當之補充方法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375
10
#1234146
論理解釋是解釋,沒有洞要補。
補充是要有洞才能補充喔!
這樣解釋你會不會看不懂= =
117
1
#1281329
法律漏洞補充方法 1類推適用。是指法官受理的案件在法律沒有規定時,採用類似案件的法律規則裁判案件。法理上的規則叫“類似案件類似處理”。 2法律續造:逾越或違反法律文義的「解釋」。 法律內的法的續造(法律漏洞的填補),由法律適用機關進行。 3目的性限縮:是指一個法律條文的文義太寬,將不應該適用的案件包含在內,而按照該條文的立法目的,是不應該包括這類案件的,故排除該類案件的適用。
72
0
#1584326

既然都漏洞了,那就用不著解釋了。

(漏洞要用補的阿xD)

64
0
#3070221

法律漏洞之意義

1.必須是立法者無意間所造成的,若是刻意留白的則不算漏洞,而是另有解釋或用意。

2.必須經過各項法律解釋後,仍無法填補。

法律漏洞補充方法

1.類推適用:是指法官受理的案件在法律沒有規定時,採用類似案件的法律規則裁判案件。法理上的規則叫類似案件類似處理

2.法律續造:逾越或違反法律文義的「解釋」。法律內的法的續造(法律漏洞的填補),由法律適用機關進行。nn

3.目的性限縮:是指一個法律條文的文義太寬,將不應該適用的案件包含在內,而按照該條文的立法目的,是不應該包括這類案件的,故排除該類案件的適用。

 

提醒:刑法是罪刑法定主義,不可用類推適用的方法! 

nn

48
0
#1235377
制定法內的法律續造前提是有法律漏洞存在,...
(共 9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6
2
#1296312
法律續造應該就是法官造法
29
0
#3113188

所謂法律續造,就是在沒有法律規定或漏未規定時,法官可以依據法學方法論來尋找個案的法律適用

資料來源 

20
0
#1234225
你看得懂!!哈,真是太棒了^^
7
1
#1235291
品萱 ..我看不懂
 
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