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司法機關得宣告立法機關通過之法律無效,其依據為何?
(A)司法機關本身的民意基礎
(B)基於多數決原則
(C)憲法賦予其此等權限
(D)司法機關的中立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4), B(97), C(6161), D(766), E(0) #194411
統計: A(54), B(97), C(6161), D(766), E(0) #194411
詳解 (共 3 筆)
#432327
憲法78條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基於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利分立與制衡的原則,司法機關得對於立法院通過的
法律宣告違憲而無效,立法院亦藉由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選的同意權及
司法預算權,與司法院權力分立,相互制衡。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基於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利分立與制衡的原則,司法機關得對於立法院通過的
法律宣告違憲而無效,立法院亦藉由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選的同意權及
司法預算權,與司法院權力分立,相互制衡。
117
0
#432332
謝謝解題!
3
0
#429883
(C)憲法賦予其此等權限 ~
請問是哪條~內容為何?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