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王小明在100年度有稿費收入5萬元及專題演講費收入10萬元,依現行所得稅法結算申報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兩項收入均屬其他所得,應申報課稅所得額為15萬元
(B)此兩項收入均屬薪資所得,應申報課稅所得額為0元
(C)此兩項收入均屬薪資所得,應申報課稅所得額為15萬元
(D)此兩項收入均屬執行業務所得,應申報課稅所得額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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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80), C(8), D(931), E(0) #353420

詳解 (共 1 筆)

#892571
第 4 條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十八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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