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下列那一項事情發生時,執行職務的相關人員並不需要啟動責任通報機制?
(A)疑似人口販運案件
(B)疑似兒童、少年虐待案件
(C)疑似婚姻暴力案件
(D)疑似發展遲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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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4), B(4), C(384), D(190), E(0) #534166

詳解 (共 8 筆)

#950358
(A)人口販運防治法第9條 警察人員、移民管理人員、勞政人員、社政人員、醫事人員、民政人員、 戶政人員、教育人員、觀光業及移民業務機構從業人員或其他執行人口販 運防制業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發現有疑似人口販運案件,應立即通報 當地司法警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接獲通報後,應即接辦處理及採取相關 保護措施。 前項以外之人知悉有疑似人口販運案件時,得通報當地司法警察機關。 前二項通報人之姓名、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訊,除法律另有 規定外,應予保密。 (B)兒少福利權益保障法第53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村( 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 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 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二、充當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 三、遭受第四十九條各款之行為。 四、有第五十一條之情形。 五、有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 六、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 其他任何人知悉兒童及少年有前項各款之情形者,得通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通報前二項案件時,應立即處理 ,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其承辦人員並應於受理案件後四日內提出調 查報告。 (D)同樣兒少32條:各類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應通報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立 檔案管理,並視其需要提供、轉介適當之服務。 前項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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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758

(C)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50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這題答案現在看來是錯的,不然就是只針對"婚姻"兩字是錯的,所以答案才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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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262
不好意思,可以請問一下為什麼(C)這個選項不對嗎? 是因為它寫婚暴,而不是家暴的關係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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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99
求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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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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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800
家暴通報逾7萬件 婚姻暴力多
https://tw.news.yahoo.com/%E5%AE%B6%E6%9A%B4%E9%80%9A%E5%A0%B1%E9%80%BE7%E8%90%AC%E4%BB%B6-%E5%A9%9A%E5%A7%BB%E6%9A%B4%E5%8A%9B%E5%A4%9A-063213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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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801
婚姻暴力不也可以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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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820
求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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