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有關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阿摩線上測驗
9F Yi 國二上 (2019/06/02)
勞基法第 49 條 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 在此限: 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 前項第一款所稱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雇 主與勞工約定之安全衛生設施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 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 ,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第一項規定,於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必須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 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時,不適用之。 第一項但書及前項規定,於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不適用之。 勞基法第 48 條 童工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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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10/14)
(A)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O)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 勞動基準法 第 49 條 (女工深夜工作之禁止及其例外)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