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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7 甲夥同朋友乙,一起用棍棒將甲的父親丙毆死,關於甲、乙刑責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甲、乙皆應論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共同正犯
(B)甲應論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乙應論以普通殺人罪之幫助犯
(C)甲應論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乙應論以普通殺人罪
(D)甲應論以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乙應論以殺直系尊親屬罪之幫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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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人生海海 大一上 (2021/01/19)
甲是丙的兒子論第272條 第272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乙非丙的兒子,無法成立第272條,只能用第31.....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棒! 小一上 (2021/06/29)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項之殺直系血親尊親屬,其罪質本與殺人相同, 僅以所殺者係犯人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故,致有此加重其刑之規定,故常人 與之共犯,在常人仍應科通常之刑。

6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2/04/08)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是為「不純正身分犯」,有此身分(直系血親)刑責加重,無此身份依然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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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條第一項「罪責身分」

第31條第二項「不法身分」


本題乙屬於第31條第二項,科通常之行,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即可

47 甲夥同朋友乙,一起用棍棒將甲的父親丙毆死,關於甲、乙刑責之敘述,下列何者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