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調查中,司法警察調查證人時,依據刑事訴訟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以傳票通知證人到場
(B)對無故不到場的證人得對檢察官聲請核發拘票
(C)證人對司法警察詢問的陳述無具結義務
(D)至少在 12 小時前使證人知悉將實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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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1), B(367), C(1137), D(63), E(0) #2455112

詳解 (共 10 筆)

#5470123
速解:司法警察於調查中,沒有聲請罰緩或聲請拘提權利。

調查中
司法警察調查證人時,依據刑事訴訟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應以傳票通知證人到場    ~題幹不是偵查中或審判中,何況警察也沒有開傳票權力
(B) 對無故不到場的證人得對檢察官聲請核發拘票  ~ 需偵查中,而非調查中
(C) 證人對司法警察詢問的陳述無具結義務  ~ 具結的對象是檢察官與法官(與傳聞法則也有關係),如面對檢察事務官與警察免具結
(D) 至少在 12 小時前使證人知悉將實行詢問 ~刑訴24小時不滅定律

----------------私用法感--------------
警察機關非蒐證主體,其詢問筆錄也是傳聞法則的例外,連個夜間詢問都被直接限制,反觀檢察官或法官沒有限制。概觀來說,證人沒必要理會警察通知書更沒有理由做沒意義的具結,直接面對訴訟主體檢察官或審判中的法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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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8858
(A)應以傳票通知證人到場(X;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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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0933

檢察官是主導偵查程序的偵查主體,所以檢察官可以用傳票傳喚[3]」證人,傳喚不到的話,檢察官可以依法拘提證人或處以罰鍰,傳喚的法律效果就比較強。但偵查輔助機關沒有檢察官那麼大的權限,所以對證人只能發「通知書」,但必須要注意,通知書的相關規定中不具有強制證人到場的法律效力,沒有準用到如同被告被通知不到,可以報請檢察官拘提的情形。所以當證人沒有正當理由而缺席的話,司法警察(官)也無法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證人。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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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6149


(D)至少在 12 小時前使證人知悉將實行詢問>>>>>>  (應改成24小時)


第 175 條
傳喚證人,應用傳票。
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證人之姓名、性別及住所、居所。
二、待證之事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
五、證人得請求日費及旅費。
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
傳票至遲應於到場期日二十四小時前送達。但有急迫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 196-1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
使用通知書通知證人到場詢問。
第七十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
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一百七
十九條至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及第一百九
十二條之規定,於前項證人之通知及詢問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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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5698
回樓上B不得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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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9750
只有被告才可以,證人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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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0587
X(A)應以傳票通知證人到場→得使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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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1664
補充最佳解(C)正確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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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9470
196-1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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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5727

謝謝樓上提醒  已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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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539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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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證人補充:I傳喚證人,應用傳票。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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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35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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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29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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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第 196-1 條 (證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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