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以下何者為立法院之職權?
(A)發佈緊急命令
(B)懲戒公務員
(C)聽取行政院施政報告
(D)審理政黨之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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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0), B(82), C(8548), D(159), E(0) #132812
統計: A(120), B(82), C(8548), D(159), E(0) #132812
詳解 (共 5 筆)
#518032
立法院之職權
- 制定法律:提案→討論(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第一讀會委員會審查第二讀會第三讀會)→表決→總統收到後10日內公布。
- 預算權:行政院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監察院審計部審核決算→立法院審議決算審核報告。
- 監督行政院:聽取施政報告及方針、質詢、邀請備詢、文件調閱與調查權、審查行政命令。
- 倒閣案(憲+2):立委1/3連署→72小時→48小時內記名投票表決→1/2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10日內辭職,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總統諮詢立法院長→宣告解散立法院(戒嚴或緊急命令其間除外)→60日內重新舉行立委選舉→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不信任案若未通過,一年內不得再提。
- 人事同意權(憲+5,6,7,104):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之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審計部之審計長。
- 緊急命令追認權(憲+2)發布後10天內提交立院追認/立院解散後發布則3日內自行集會開議7日內追認之。
- 補選副總統(憲+2)
- 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憲+4)
- 提出總統副總統罷免彈劾案(憲+4)
- 憲法修正之提案(憲+1,12)立委1/4提議→3/4出席、決議→公告半年→三個月內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1/2。
- 領土變更之提議(憲+1,4)同上!!!
- 解決中央及地方權限爭議(111)
- 議決國家重要事項(63)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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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333
(A)發佈緊急命令--總統
(B)懲戒公務員--監察院
(D)審理政黨之解散--司法院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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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55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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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54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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