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所應適用之民事法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大陸地區人民與臺灣地區人民間之民事事件,原則上適用臺灣地區之法律
(B)大陸地區人民與外國人間之民事事件,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決定適用法律
(C)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其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依該地區之規定
(D)民事法律關係之行為地跨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者,以臺灣地區為行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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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7), B(1621), C(284), D(289), E(0) #1916285

詳解 (共 7 筆)

#3345803

(B)大陸地區人民與外國人間之民事事件,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適用大陸地區之規定

48
1
#4702874
適用之民事法律:
台灣 & 大陸 ➡️台灣
大陸 & 外國 ➡️大陸
台灣 & 外國 ➡️涉外
30
0
#3251543

(A)(B)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一條

(C)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項

(D)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五條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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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667
(B)大陸地區人民與外國人間之民事事件,...
(共 49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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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252174
大陸vs外人➡️陸區
8
0
#4771719

(A)(B) 兩岸41條

(C) 46條2項

(D) 45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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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5522
兩岸條例

第 41 條
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間之民事事件,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適用臺灣地區之法律(A)台 + 大 ➜ 大
大陸地區人民相互間及其與外國人間之民事事件,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適用大陸地區之規定(B)大 + 外 ➜ 大
本章所稱行為地、訂約地、發生地、履行地、所在地、訴訟地或仲裁地,指在臺灣地區或大陸地區。

第 46 條
大陸地區人民之行為能力,依該地區之規定。但未成年人已結婚者,就其在臺灣地區之法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
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其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依該地區之規定(C)

第 45 條
民事法律關係之行為地或事實發生地跨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者,以臺灣地區為行為地或事實發生地(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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