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除個人旅遊外,應由旅行業組團辦理,並以團進團出方式為之,每團人數依規定限多少人以上多少人以下?
(A) 6 人以上40 人以下
(B) 5 人以上40 人以下
(C) 7 人以上30 人以下
(D) 8 人以上50 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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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5), B(2279), C(243), D(90), E(0) #434959
統計: A(185), B(2279), C(243), D(90), E(0) #434959
詳解 (共 3 筆)
#709217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第5條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除個人旅遊外,應由旅行業組團辦理,並以團進團出方式為之,每團人數限五人以上四十人以下。
經國外轉來臺灣地區觀光之大陸地區人民,每團人數限七人以上。但符合 第三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得不以組團方式為之,其以組團方式為之者,得分批入出境。
旅行業組團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依其旅遊內容分為優質行程團體及一般行程團體。
前項優質行程團體,其旅遊內容應經交通部觀光局審查通過。
第三項優質行程團體及一般行程團體之核發數額及流用方式,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5條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除個人旅遊外,應由旅行業組團辦理,並以團進團出方式為之,每團人數限五人以上四十人以下。
經國外轉來臺灣地區觀光之大陸地區人民,每團人數限七人以上。但符合 第三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得不以組團方式為之,其以組團方式為之者,得分批入出境。
旅行業組團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依其旅遊內容分為優質行程團體及一般行程團體。
前項優質行程團體,其旅遊內容應經交通部觀光局審查通過。
第三項優質行程團體及一般行程團體之核發數額及流用方式,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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