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287 號解釋,闡釋某法規含義之解釋性行政規則,應自何時起予以適用?
(A)自該行政規則公布時起予以適用
(B)自該法規生效時起予以適用
(C)由主管機關定生效日期
(D)自聲請釋示之函件到達主管機關之日起予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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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7), B(3788), C(138), D(217), E(0) #199761

詳解 (共 2 筆)

#477369

釋字第 287 號

 

行政主管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釋示,係闡明法規之原意,固應自法規生效之日起有其適用。惟在後之釋示如與在前之釋示不一致時,在前之釋示並非當然錯誤,於後釋示發布前,依前釋示所為之行政處分已確定者,除前釋示確有違法之情形外,為維持法律秩序之安定,應不受後釋示之影響。財政部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臺財稅字第七五三四四七號函說明四:「本函發布前之案件,已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確定者,不再變更;尚未確定或已確定而未繳納或未開徵之案件,應依本函規定予以補稅免罰」,符合上述意旨,與憲法並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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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8073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287 號解釋,闡釋某法規含義之解釋性行政則,應自何時起予以適用?
(A) 自該行政規則公布時起予以適用❌
(B) 自該法規生效時起予以適用
(C) 由主管機關定生效日期❌✔️

釋字第 287行政主管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釋示,係闡明法規之原意,應自規生效之日起有其適用。

(D) 自聲請釋示之函件到達主管機關之日起予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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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102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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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287號》{自加白話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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