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之規定,下列何者為非行政院院長向立法院負責之事項?
(A)接受立法委員之質詢
(B)於立法院改選後,提出內閣總辭
(C)立法院決議維持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時,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D)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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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 B(3015), C(218), D(146), E(1) #131700

詳解 (共 9 筆)

#783504
2F回答錯誤,依據釋字387,立法院改選後行政院於新任立委第一次集會前提出總辭是"義務性"的辭職。
"禮貌性"的辭職是新任總統就職,因為新總統會任命新的內閣,舊內閣(行政院)這時後提出總辭才是"禮貌性",非義務的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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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303
2樓前面說對後面說錯,這題每個選項都是正確,只是選項B不是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之規定,而是依據大法官識字387號(這才是此題B錯的理由),而立委改選所提出的辭職也是義務性,非2樓所講的禮貌(禮貌性辭職比較像新任總統就職而請辭時,大法官釋字4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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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76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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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301
釋字419:
...二、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提出總辭,係基於尊重國家元首所為之禮貌性辭職,並非其憲法上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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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176
其實在實務上B選項是存在的,只是題意是考依憲法,憲法學精神中,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故立法院改選,行政院會提出禮貌性總辭(就是不一定真的會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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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5744

這題應該是.....選項(B)是大法官釋字387提出的

而題目系指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然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沒有提及選項(B)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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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5751
問題點是 總辭還是院長自己辭吧B是錯在 ...
(共 5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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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8636

B 是對的,只是不在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在釋字第387號("義務性"的辭職)


J387 基於行政院須向立法院負責之意旨,自應提出辭職,所謂的義務性辭職。

J419 但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的辭職,乃是禮貌性辭職(非憲政義務)。


另外補充,司法院正副院長因不受任期之保障,實務上的下台到底是如何運作的呢? 有一屆是自己表示要依照J419內閣的方式,遵循「憲政慣例」主動請辭,也就是跟上述行政院院長做一樣的事,於新政府上台時,禮貌性請辭。不過所謂憲政慣例,依J419號解釋,必須是「憲法慣例或憲政上之習慣法,其成立應有反覆發生之先例,並對一般人產生法之確信,始足當之」,看起來也並不是憲政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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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0457
推B8 B9 
前面一堆人的回答都文不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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