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醫事服務機構可向保險對象收取之費用,下列何者正確?
(A)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給付的藥品費用
(B)應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
(C)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可給付的檢查頂目
(D)醫療服務費用
統計: A(14), B(423), C(14), D(36), E(0) #3488036
詳解 (共 4 筆)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醫療院所跟健保署簽約後,就必須遵守一個大原則:「只要健保已經出錢付給你的項目,你就絕對不能再向病人收一次錢!」
? 選項大解密:為什麼只能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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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健保署給付的藥品費用: 既然題目都寫了是「健保署給付」,代表健保局月底結算時就會把這筆藥費撥款給藥局了。如果你又向病人收這個藥的錢,這就是嚴重的「違法超收(兩頭賺)」,抓到會被健保署重罰甚至停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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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健保署核可給付的檢查項目: 同理,不管是抽血、照 X 光,只要是健保「核可給付」的項目,費用就是健保買單,醫院絕對不能私下叫病人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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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醫療服務費用: 這指的是醫師的診察費、藥師的調劑費等。這些全部都已經包含在健保給付的點數裡面了,當然不能再跟病人另外收費。(病人掛號時付的那個叫「掛號費」屬於行政規費,以及「健保部分負擔」,這跟重複收取醫療服務費是不一樣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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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為什麼是對的?(實務上的「升級方案」) 這就是健保明文允許的**「自付差額」**制度! 舉個最常見的例子:阿公要開白內障,健保會全額給付一款「基本款的人工水晶體」。但如果阿公想要換成可以同時看遠看近的「高級多焦水晶體」,健保署允許病人採用「升級方案」——也就是健保幫你出基本款的錢,剩下的「差額」由病人自己貼錢補上。 所以,收取「應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費用,是完全合法且符合健保規定的!
? 考場萬用速記總結:
在考場上看到「可以向病人收費」的題目,請直接用這個常識來判斷: ? 有寫「健保給付」的 ➡️ 絕對不能收! (收了就是詐欺健保) ? 有寫「自付差額」、「不給付項目 (自費)」的 ➡️ 才可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