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教師申訴之提起應於知悉措施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為之?
(A)10日內
(B)20日內
(C)30日內
(D)2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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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36), B(1090), C(5777), D(84), E(1) #5754

詳解 (共 10 筆)

#245066

回5F:

學生對於教師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輔導與管教措施,如有不服,教師及學校應告知學生得於該輔導與管教措施發生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或言詞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所以4F無誤

 

教師申訴---30天

學生申訴---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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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50


補充: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9條  (我自己會搞混)

學校或主管機關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 應於 2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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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29

教師申訴三十天...學生申訴二十天..

教師申訴...有二級..申訴及再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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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699
教師申訴30
學生申訴20
管教措施違法不當申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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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86
書面提出30天內
評議(相關資料補充)10天內
學校或主管回覆 20天內
決定 3個月內
決定確定 30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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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186

依據臺北縣各級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的規定,當學生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對於學校行政單位或教師有關學生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其權益受損,應於該事件發生之次日起多少日內以書面向學校申評會提出申訴?  A)七B)十C)十五(D)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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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864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9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 應於 2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

*教師申訴三十天

*學生申訴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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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9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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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33

性平法 應該適用於學生與老師  (看誰是被害者)

一個是教師申訴   一個是受理案件的調查 

應該不是用老師或學生來區分

可以把教師法 跟性平法  再看清楚一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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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13
所以是教師三十天, 學生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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