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有關通、相姦罪業經宣告違憲而失效,依刑事訴訟法第302條規定,目前仍在法院審判
中之通、相姦案件,應依下列何者判決?
(A)不受理
(B)無罪
(C)免刑
(D)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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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35), C(14), D(199), E(0) #3210143
統計: A(36), B(35), C(14), D(199), E(0) #3210143
詳解 (共 3 筆)
#6156242
有關通、相姦罪業經宣告違憲而失效,依刑事訴訟法第302條規定,目前仍在法院審判中之通、相姦案件,應依下列何者判決?
(A) 不受理❌
- 不受理判決通常用於程序上的重大瑕疵,例如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合法告訴、或告訴已經撤回等(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 與本案法律實體變更無關。
(B) 無罪❌
- 無罪判決是指認定被告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以證明其犯罪(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301條)。
- 本案不是去判斷被告有無通姦行為,而是因為處罰的法律基礎已經消失。
(C) 免刑❌
免刑判決是先認定被告有罪,但因法律有特別規定(例如自首或情堪憫恕等)而免除其刑罰。在通姦罪已不成立的情況下,根本不會進到有罪的認定,所以不會有免刑判決。
(D) 免訴✔️
這是基於訴訟程序上的原因(法律廢止),使國家對此行為的刑罰權消滅,因此法院不再對案件的實體內容進行審判,直接以「免訴」判決終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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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對應法條:
通姦罪、相姦罪經大法官宣告違憲而失效,其法律效果等同於「法律已廢止其刑罰」。
對於宣告違憲前已經觸犯,但在法院審理中的案件,就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4款「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的情形。 -
判決種類: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的規定,符合上述情形的案件,法院應當(沒有裁量空間)做出「免訴」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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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 302 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D)之判決: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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