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下列何者是國家之間所締結之契約?
(A)調解
(B)條約
(C)仲裁
(D)規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5), B(5969), C(64), D(44), E(0) #523795

詳解 (共 3 筆)

#1544105
稱"條約"者,謂國家間所締結而以國際法為...
(共 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5617044

依據1969年《條約法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第2條中的定義,「條約」為「國家間所締結而以國際法為準之國際書面協定,不論其載於一項單獨文書或兩項以上相互有關之文書內,亦不論其特定名稱如何。」而另外見我國大法官釋字第329號解釋中亦有定義:「憲法所稱之條約係指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所締結之國際書面協定,包括用條約或公約之名稱,或用協定等名稱而其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而言。」

我們可以知道,條約並沒有固定制式的名稱,國家間所簽訂具有國際法權益變動的文件,便有可能是條約。值得注意者係,國際法上的條約定義較我國國內法的定義寬廣,我國於《條約締結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條約,指國際書面協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具有條約或公約名稱。

二、定有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條款。

三、內容涉及人民之權利義務。

四、內容涉及國防、外交、財政或經濟上利益等國家重要事項。

五、內容與國內法律內容不一致或涉及國內法律之變更。」

1
0
#5669536
歷史上著名的馬關條約、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等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