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下列何者為全鍾燮(J. Jun)所提之實踐公共利益的標準?
(A)充分開放
(B)尊重司法
(C)菁英利益
(D)大眾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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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48), B(53), C(182), D(688), E(0) #1412362
統計: A(2948), B(53), C(182), D(688), E(0) #1412362
詳解 (共 7 筆)
#1540443
同:共同普遍利益
事:專業知識
分:充分開放
明:尊重輿論民意
非:非預期後果分析
理:倫理與道德標準
公:公民權利
主:民主程序
212
1
#1520593
Yiting Hsu 高二上 (2011/12/13 23:16) 21
學者全鍾燮對於公共利益提出了八項判別準則:
學者全鍾燮對於公共利益提出了八項判別準則:
1非預期之結果分析:所做的建議是否進行充足分析?是否與短期價值相符。
2公民權利:不同的公民權利納入考量。
3民主程序:有意見者是否已表達意見?行政機關除了聆聽民眾意見外,是否已經盡可能地把相關意見納入對話過程?
4專業知識:考量專業意見。
5充分開放:政策形成過程應開放、透明。
6共同利益:應符合多數利益。
7倫理與道德標準:是否禁得起民眾之倫理與道德層面檢驗?
8輿論民意:對於社會爭論問題所引發之民意或輿論,是否查覺並納入考量。
49
2
#1533883
(B)尊重「輿論」
(C)「共同」利益
(D)「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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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519263
(D)應該為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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