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_新進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行政服務組: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28072
年份:114年
科目: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3.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49 申請人依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申請變更規劃使用後,多久內不得再申請變 更? (A) 6 個月 (B) 1 年 (C) 3 年 (D)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