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下列關於得以對抗任何不特定人權利之對世權,何者敘述為錯誤?
(A)絕對權
(B)
人格權
(C)身分權
(D)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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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8), B(265), C(150), D(3232), E(0) #143777
統計: A(568), B(265), C(150), D(3232), E(0) #143777
詳解 (共 6 筆)
#221452
對人權 就是只對特定人有效 例如債權
對世權 就是對全部人都有效 例如物權
對世權 就是對全部人都有效 例如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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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843
絕對權為可對特定法益直接支配的權利,絕對權的效力能對抗不特定的一般人,和相對權僅能向特定人請求作為或不作為不同,故又稱對世權。物權、人格權、無體財產權等、身分權、所有權皆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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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597
對世權,白話的方式就是認東西不認人,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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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8036
( A ) 有人要偷走你的腳踏車時,你可以向他主張物上請求權。
( B ) 有人到處說你偷錢,你可以向他主張名譽權。
( C ) 一個精神異常的路人要帶走你的孩子時,站在法律上,你可以向他主張你的身分權 ( 孩子的爸爸媽媽)。
( D ) 有一個小偷偷走你家的電視機,你不可以向小偷的妻子、父母、小孩請求賠償電視機的損害,因為債權不可以對抗任何不特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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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4268
對人權除了債權還有什麼
大部分應該都是對世權吧
大部分應該都是對世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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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529
請問...絕對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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