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不受職業自由之保障? (A)擔任紅十字會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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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作夢的魚-109普考上榜 大四下 (2019/04/18)
志願服務法 第三條(節錄)本法之名詞定義如下:一、志願服務: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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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xz 小一上 (2019/10/07)
考到大法官協同意見書也太誇張了,理由書都快看不完了.... 蘇永欽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白話摘要: 1.職業自由須有「維持生計」要素。職業自由不分公益或私益組織, 也有人以公益維持生計,EX:紅十字會(A) 2.職業自由不包括「單純付出無關維生需要的榮譽性活動」,EX:志工(D) 如果連志工都算職業自由,那只上課的學生也算職業自由,這樣太廣義了, 但憲法§15並沒有保障這麼廣義的範圍。 (PS:紅十字會和志工,都是蘇永欽在協同意見書舉的例子) (B)J724理由書 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選任及執行職務,涉及結社團體之運作,會員結社理...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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