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司法院解釋,立法院不得邀請下列何種人員到會備詢?
(A)參謀總長
(B)國防部部長
(C)考試院院長
(D)廉政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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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7), B(139), C(4006), D(637), E(0) #1806768
統計: A(1037), B(139), C(4006), D(637), E(0) #1806768
詳解 (共 10 筆)
#3104195
備詢:由立法院各專業委員會開的,備詢對象是政府機關人員或社會重要人士,備詢內容是技術上的監督。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的人員。
例如:大法官、法官、檢察官、考試委員、保訓會委員、監察委員、審計長、中選會委員、公平會委員、通傳會NCC委員,這些皆非備詢的對象。
→取自摩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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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6591
不必到會備詢的人: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的院長;以及獨立行使職權者(考委、監委、檢察官、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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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8508
所以參謀總長只能備詢 不能質詢對嗎?
1.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2.參謀總長在行政系統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直接對國防部部長負責,自非憲法規定之部會首長,無上開條文之適用(憲增3-2-1)
1.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2.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
樓上摩友A答案怪怪的, 所以要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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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571
法律裡面會寫,譬如憲法88條「考試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其他獨立行使職權者,他們的組織法內會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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