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之定名為何?


(A)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局


(B)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科


(C)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


(D)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如何定名,係由縣市政府自行決定,並不受局、科、處等名稱之限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0), B(30), C(428), D(12), E(0) #247877

詳解 (共 3 筆)

#233217


一級單位---處

一級機關---局

21
0
#482014
地方制度法 第62條第3項
6
0
#3967125

(A)縣市政府 一級單位 定名為局

(B)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科

(C)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

(D)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如何定名,係由縣市政府自行決定,並受局、科、處等名稱之限制

地方制度法 第62條第3項

前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
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除主計、人事及政風機構外,定名為科。但因
業務需要所設之派出單位與警察及消防機關之一級單位,得另定名稱。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