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憲法之規定,人民因公務員違法行為致其權利受損,得向國家請求賠償之前提為何?
(A)監察院彈劾該公務員
(B)立法院質詢該公務員
(C)法院判決該公務員有罪確定
(D)須有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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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0), B(18), C(1743), D(5498), E(0) #1458272
統計: A(100), B(18), C(1743), D(5498), E(0) #1458272
詳解 (共 10 筆)
#2187443
違法不代表有罪
因為也可能過失導致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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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6620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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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150
賠償-公務員有違法
補償-公務員合法
D的法律規定~真的會讓人解讀成 針對某項行為法律有規定才能賠~沒有規定的行為就不用賠~
語意不清~所以D模稜兩可
選項C~既然都沒有罪了~當然不涉及國賠~只涉及補償
有罪~就得賠償~難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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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4184
(C)國賠法第13條:有審判或追訴職務之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就其參與審判或追訴案件犯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適用本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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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880
C是錯的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第 13 條
有審判或追訴職務之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就其參與審判或追訴案件犯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適用本法規定。---一般行政職公務員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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