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領導、行政、操守、其他 -鄭導正操旗
第 5 條
一、執行教育政策及法令之績效占百分之二十五。
二、領導教職員改進教學之能力占百分之二十五。
三、辦理行政事務之效果占百分之二十。
四、言行操守及對人處事之態度占百分之二十。
五、其他個案應列入考慮之項目占百分之十。
考這個的用意是三...
5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有關校長之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