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解散立法院應有之程序?
(A)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通過不信任案
(B)行政院院長諮詢立法院院長
(C)行政院院長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D)總統宣告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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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1), B(7317), C(253), D(287), E(0) #1328568
統計: A(241), B(7317), C(253), D(287), E(0) #1328568
詳解 (共 4 筆)
#1395033
(B)行政院院長諮詢立法院院長 =>是總統
增修條文第2條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
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並於選舉結果確 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眼殘 我選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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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411
「行政院院長」諮詢立法院院長==>>應修正為「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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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7403
【不信任案】憲增3條2項3款+憲增2條5項。
1.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全體立委1/3以上連署,72+48小時記名投票表決1/2以上贊成)
2.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並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3.總統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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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347
還一直想說憲增2明明有寫啊!
居然是行政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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