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關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壽保險之被..-阿摩線上測驗
1F A DREAM COMES 大一下 (2020/06/25)
保險法 第 109 條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 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之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二年後始生效力。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其二年期限應自恢復停止效力之日起算。(A選項,若在兩年內應將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若在兩年之後,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但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之人。(B選項) 第 121 條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