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為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人民權利,賠償義務機關因此對人民賠償。依國家賠償法,賠償義務機關可否對甲求償?
(A)不可,因為國家賠償法只確立賠償義務機關的賠償責任,並未規定甲因此而對賠償義務機關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B)不可,為鼓勵公務員勇於任事,國家賠償法明文免除甲所有可能的賠償責任
(C)可以,侵權者實為甲,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於賠償後有代位求償權
(D)可以,但以甲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人民權利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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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0), B(63), C(1254), D(7779), E(0) #393879
統計: A(150), B(63), C(1254), D(7779), E(0) #393879
詳解 (共 10 筆)
#598723
第二條(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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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939
人民可聲請國賠情形
1.公務員故意
2.公務員過失
3.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
賠償機關向公務員求償情形
1.公務員故意
2.公務員重大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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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443
舉今年的例子,八仙塵爆,政府先代墊醫療費用,然後代替民眾找活動負責人求償,這就是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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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425
但八仙塵爆與過國賠無關,僅依犯罪被害人法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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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588
後半段的求償權跟私人企業是相反的,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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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173
國賠法§2 第2.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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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331
代位求償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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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979
相反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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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361
相反是指甚麼><? 好像有看過 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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