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45%之股東出席,甲公司仍為承認去年度財務報表之決議,並經出席股東全體同意通過。試問,下列關於該次決議之敘述何者正確?
(A)該決議為無效,因為該次決議並未通過普通決議之門檻
(B)該決議不成立,因為該次決議並未通過普通決議之門檻
(C)該決議為假決議,應再行召開股東會再次決議該議案
(D)該決議為效力未定,應提請董事會承認該次決議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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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20), C(56), D(2), E(0) #690689

詳解 (共 1 筆)

#4801645
股東會之決議,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
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出席股東不足前條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
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
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前項股東會,對於假決議,如仍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
,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視同前條之決議。

2個假決議(1/3*1/2)=普通決議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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