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教育基本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該法之教育目的?
(A)促進人民尊重基本人權
(B)培養人民民主素養、法治觀念
(C)培養人民人文涵養、鄉土關懷
(D)促進人民建構非核家園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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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12), C(10), D(1962), E(0) #1509483
統計: A(24), B(12), C(10), D(1962), E(0) #1509483
詳解 (共 1 筆)
#2661243
教育基本法
第2條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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