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下列有關民法第 876 條所定之法定地上權發生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Chung Han Lee 大二上 (2011/09/27)
法定地上權:乃為土地及其建築物同屬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民八七六Ⅰ)。又如土地及其土地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6F shyotoku317 小一上 (2015/12/16)
(C)土地設定抵押權時,土地上之建築物須已存在 若土地於設定抵押權後才於其上蓋房,則依877房子要併付拍賣 第八百七十七條(營造建築物之併付拍賣) 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者,抵押權人於必要時,得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其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 |
7F 好貓咪 研一下 (2018/07/21)
(A)以土地或其上之建築物為抵押,或以兩者同為抵押 第 876 條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聲請法院以判決定之。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建築物為抵押者,如經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B)土地及其上之建築物不必同屬於一人所有 第 876 條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 查看完整內容 |
8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