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對於省諮議會之陳述,那一項為錯誤?
(A)其成員為無給職
(B)省諮議會置省議員
(C)其成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D)其成員任期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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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0), B(561), C(76), D(216), E(0) #135358
統計: A(120), B(561), C(76), D(216), E(0) #135358
詳解 (共 5 筆)
#578759
增修條文第九條 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但…
地方制度法10~13:
1、置諮議員,至少5人,至多29人,並然定其中1人為諮議長,綜理會務。
2、產生: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3年,為無給職。
3、職權: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
4、預算:由行政院納入中央政府總預算。
5、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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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87
增修條文第九條 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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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967
(B)省諮議會:置[省-諮-議-員]。
(廢)省縣自治法→省-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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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689
還是不懂B錯在哪?
"若干人"的意思是不知道幾個人,但還是有阿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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