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依據憲法本文規定,下列何者不是中央之專屬權?
(A)教育
(B)電政
(C)航政
(D)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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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28), B(73), C(57), D(100), E(0) #13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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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769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就均權制度言之,關於中央專屬權,乃為憲法第一百零七條所規定,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外交。(二)國防與國防軍事。(三)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司法制度。(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中央財政與國稅。(七)國稅與省稅、縣稅之畫分。(八)國營經濟事業。(九)幣制及國家銀行。(十)度量衡。(十一)國際貿易政策。(十二)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十三)其他依我國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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