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馬克·吐溫(1835-1910)美國小說史上的幽默大師和語言巨匠,美國現實主義小說家。
〈我所發現的生活〉中哪項敘述是錯的:
(A)銀行家如此慷慨以至於常常幫助貧窮的孩
童。
(B)「錢是從虔誠、好心的姑媽那裏偷來的」是諷刺。
(C)馬克·吐溫以幽默描述
那個時代、以內涵的悲憫留給故事裡的小人物。
(D)故事一開始「那小孩」〈並不注明
是哪個小孩;泛指許多人這類人,這款人所作的一樣。
統計: A(292), B(71), C(62), D(35), E(0) #2254951
詳解 (共 2 筆)
我所發現的生活 馬克·吐溫
那個人家住費城,小時候很窮。他走進一家銀行,問道:“勞駕,先生,您需要幫手嗎?”一位儀表堂堂的人回答說:“不,孩子,我不需要。”
孩子滿腹愁腸,他嘴裡嚼著一根甘草棒糖,這是他花一分錢買的,錢是從虔誠、好心的姑媽那裡得來的。他分明是在抽泣,大顆大顆的淚珠滾到腮邊。他一聲不吭,沿著銀行的大理石台階跳下來。那個銀行家用很優雅的姿勢彎腰躲到了門後,因為他覺得那個孩子想用石頭擲他。可是,孩子拾起一件什麼東西,卻把它揣進又寒磣又破爛的夾克里去了。
“過來,小孩兒。”孩子真的過來了。銀行家問道:“瞧,你撿到什麼啦?”他回答:“一個別針兒唄。”銀行家說:“小孩子,你是個乖孩子嗎?”他回答說是的。銀行家又問:“你相信主嗎?--我是說,你上沒上主日學校?”他回答說是的。
接著,銀行家取來了一支用純金做的鋼筆,用純淨的墨水在紙上寫了個“St.Peter”字眼,問小孩是什麼意思。孩子說:“咸彼得。”銀行家告訴他這個字是“聖彼得”,孩子說了聲“噢?”
隨後,銀行家讓小男孩做他的合夥人,把投資的一半利潤分給他。他娶了銀行家的女兒。現在呢,銀行家的一切全是他的了,全歸他自己了。
我叔叔給我講了上述這個故事,我花了6個星期在一家銀行的門口找別針兒。
我盼著那個銀行家會把我叫進去,問我:“小孩子,你是個乖孩子嗎?”我就回答:“是呀。”他要是問我“St.John”是什麼意思?我就說是“聖·約翰”。
可是銀行家並不急於找合夥人,而我猜他沒有女兒恐怕有個兒子,因為有一天他問我說:“小孩子,你撿什麼呀?”我非常謙恭有禮地說:“別針兒呀。”他說:“咱們來瞧瞧。”他接過了別針。
我摘下帽子,已經準備跟著他走進銀行,變成他的合夥人,再娶他的女兒為妻子。但是,我並沒有受到邀請。他說:“這些別針兒是銀行的,要是再讓我看見你在這兒溜達,我就放狗咬你!”
後來我走開了,那別針兒也被那吝嗇的老畜生沒收了。這就是我所發現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