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國家賠償法上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欠缺之責任類型,為下列何者?
(A)過失責任
(B)代位責任
(C)自己責任
(D)故意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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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95), B(454), C(1632), D(53), E(0) #3151361
統計: A(1595), B(454), C(1632), D(53), E(0) #3151361
詳解 (共 10 筆)
#5946402
自己責任說
國家賠償法,並非規定「由國家代該公務員負賠償責任」,而係直接規定「國家對該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以及國家授與公務員執行職務之權限,有被公務員違法行使之危險,故國家對該危險所生之損害,應負責任為依據,認為國家賠償責任之性質,並非公務員個人責任之替代,而係指國家對公務員之違法行為所生之損害,由國家自己直接負賠償之責而言
公物管理
公物管理責任:自己責任
【問題】
警員駕駛警車於夜間巡邏,因公所未圍圍籬而受傷,得請求?--可
警員駕駛警車於夜間巡邏,因道路坑洞而受傷,得請求?--可
警員駕駛警車於夜間巡邏,因他警員違規駕駛而受傷,得請求?--可
→處於與一般人民之地位—故可
【總結】
公物管理責任→自己責任
130
0
#5960114
國家自己責任 (無過失責任論)
29
0
#6768179
人的責任→過失責任、代位責任
物的責任→無過失責任、自己責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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