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某甲於民國95年歸化我國國籍,得擔任下列何種公職?
(A)縣議員
(B)鄉鎮長
(C)蒙藏委員會委員
(D)僑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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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50), C(89), D(710), E(0) #173505

詳解 (共 4 筆)

#1185121

本題為『 99年地特五等戶政考題』,故,當年的解答為:僑務委員會委員。

但,在今年104年來說,答案也還是『僑務委員會委員』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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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5350
新修法 
國籍法 第10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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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7469
應蒙藏委員會編制已經從「行政院組織法」中...
(共 7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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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288
今年已是105年,106年以後這題的選項C是否也應列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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